第3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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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爷,求您了,施舍点吃的吧。小迈克,我弟弟他快饿死了……我叫汤米,我愿意为您做任何事,求您开开恩吧……”那少年跟在他身后,痛哭着哀求。这眼前的孩子或许是他唯一的希望了。

    “你弟弟?他在哪?”那华服孩子的眼睛闪动了一点怜悯的光芒。

    在一堆腐朽的木板和茅草搭成的窝棚中,另一个褴褛的孩子正在被当作床铺的干草堆中瑟瑟发抖。他的面色苍白,嘴唇干裂,两眼无神地睁着,口中发出细微的呻吟声。

    “求您了,少爷,救救他,求……”

    不等说完,华服的孩子一把跪在眼前的汤米推开,用手在自己的衣兜和袋子里掏摸着,半晌只摸出了半块饼干。他尝试着将饼干送到饥饿的小迈克嘴边,可那孩子几乎已经失去咀嚼的力气了。他只有把饼干放在那孩子的嘴里,希望他口中的涎水可以将饼干溶在嘴里咽下去。

    “等我,一定要等我!”对跪在一边感恩的兄长说完,那华服的孩子奔出贫民窟狭窄的街道,绕过一片拥挤的广场,从后门溜进一个高贵的府邸,穿过草坪,爬进厨房,趁着厨师没注意的时候,从厨房的案板上摸走一瓶牛奶和几块饼干。走出厨房,他把牛奶和糕点放进自己的口袋,转身冲出府邸,冲过广场,冲进贫民窟,冲进那破旧阴冷的窝棚。

    窝棚里,哥哥将弟弟搂抱在怀里,沉默地哭泣。

    “快,快……牛……牛奶。”他还没有发觉出了什么问题,极力调整着急促的气息,努力地将牛奶缓慢灌入弟弟青紫色的双唇。

    灌入口中的牛奶又从嘴里涌了出来,流到兄弟二人的衣衫上,流到地上散落的茅草中,最后消失不见。小迈克对他口中的食物再也没有任何反应。

    他已经死了。

    汤米轻轻将弟弟的尸体放回干草堆,然后跪倒在失神惊愕的华服孩子面前,带着哭泣的声音大声说:“谢谢您,少爷,达瑞摩斯保佑您全家!谢谢……”泪水顺着少年的脸滚落,滴在冰冷的地面上,脆弱地碎裂。

    “我不是少爷,我只是巴克夏少爷的替身。”那孩子看着弟弟的尸首,喃喃地说,“我叫弗莱德。”

    ……

    “汤米,说好了中午在这里见,我教你识字,你怎么又迟到了。”十三岁的弗莱德责备着他年长的伙伴。

    “对不起,我来晚了。”

    “等等,你的脸怎么了?”眼尖的弗莱德看见了汤米青肿的眼眶,“你又和人打架了,疼不疼?”

    “没什么,不要紧的。”汤米躲闪着避开弗莱德的目光,“乔比我更惨。”

    “为什么又和他打架?”

    “我才没和他打架,我是教训他。谁让他说……说……”汤米忽然吞吞吐吐,不愿把话全说出来。

    “他说什么了?”

    “他说,巴克夏伯爵是个吸血鬼,只知道加税,根本不管我们的死活。还说你……”

    “说我是他的帮凶、跟班还是狗腿子?”

    没有回答,汤米把头垂得更低了。

    “随便他们去说就是了,我又不会被他们说得少块肉。”弗莱德感激地看着汤米。

    “那可不行,谁也不能说我朋友的坏话。”汤米忽然昂起头,激愤地大声说道。听了这话,弗莱德幼小的身躯微微颤抖了一下。

    “汤米……”弗莱德小声说。

    “什么?”

    “我是……你的朋友吗?”弗莱德怯怯地问。

    “你是,弗莱德,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汤米肯定地点了点头,又问,“我呢?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吗?”

    “你不是,汤米。”弗莱德用力摇着头,“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弗莱德,从今天起,除了教我识字,再教我拳击和摔跤吧。你不是说你的老师什么都教么?你一定也学过这些了。”

    “学是学过,可为什么忽然想起这个呢?弄得全身是伤,挺难受的。”

    “因为要是还有人说你的坏话,我就可以狠狠地教训他们了。”说完这话,汤米又傻傻地笑了,指着自己黑青一圈的左眼说:“而且不用被他们打的那么难看。”

    面对着坦荡微笑的朋友,黑发的英俊少年眼圈红红的,拼命忍住不让泪水掉落下来,用力点头答应着。

    “好了,不是说好要教我识字的么?现在就开始吧。”汤米拍了拍弗莱德的头,提醒着他。

    “恩,我们现在就开始。你想先学什么?”

    “‘朋友’,你告诉我‘朋友’写出来是什么样子好吗?”

    学习识字的机会让十五岁的汤米跃跃欲试,他兴奋地抓起一根树枝,随着弗莱德的动作在泥地上写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单词。

    两个“朋友”肩并肩地排列在地上,一个优雅端正,另一个带着几分粗野的痕迹,正如站在一边写下它们的两个主人。

    “你的字写的真好看。”汤米看着弗莱德的笔迹赞叹着。

    “不用着急,时间长了你的字也会写得好看的。你还想学什么?”

    “等一下,我多练两遍。”汤米执拗地抓起树枝,重新在地上书写起来。不久,地面上就布满了“朋友”的字样,有的大,有的小,虽然笔迹仍然粗糙生硬,但确实看的出,汤米把这两个字一步步练得工整起来了。

    “汤米,要把这个词记在脑子里哦,下次我是会考你的。”弗莱德坐在一边,看着年长的朋友专心地练习,在一旁提醒地说。

    “记在脑子里是不够的,这两个字,我要好好练习,写在我的心里……”

    ……

    “汤米,跑,快跑!”弗莱德的叫喊声在悠远黑暗的小巷子里回荡着,他对着逐渐远去的汤米的背影喊完了一声之后,转身跑向了另外一侧的巷口。

    弗莱德的心里纷乱如麻,他边逃边为今天的冲动悔恨不已:如果他今天不冒险出来找汤米,如果他不为庆贺汤米的参军而偷拿了几份食物,如果他不执意要和汤米在河边庆祝,如果他能更警觉一点,不被小巴克夏和他的狐群狗党发现,那么或许现在什么事都没有。

    “抓住他,抓住这个小偷。”

    “打断他的脊梁,看他还敢不敢作贼!”

    唯一令弗莱德庆幸的是,小巴克夏引着众人都来追赶自己了。这样一来,汤米应该就安全了吧。明天他就要去报到,可不要在这时候出了什么岔子啊。

    “小杂种跑不了了,他钻进死胡同了。”嚣张的笑声从身后传来,弗莱德现在才发现,自己慌不择路,跑进了一条狭窄的死胡同。胡同最深处是堵高墙,恐怕就算两个人站在一起,也爬不过这样的高度。

    停下脚步,看着一马当先冲过来的小巴克夏,弗莱德忽然对这张熟悉的轻佻骄傲的面孔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厌恶。就是这张脸,从小在他面前晃悠,直到现在。每当有这张脸出现的时候,他总是要倒霉,趴在地上接受鞭打的责罚,同时还要忍受这张面孔残酷的嘲讽。

    为什么要有“替身”?为什么贵族的孩子犯了错误却要惩罚一个好孩子?十六年来,他第一次问起这个问题,而他所接受的一切教育都不能给出一个正确的答案。他刚刚发觉自己已经麻木沉默了十六年,这个发现令他惊奇:对着这样一张丑恶阴险的面孔,他是怎样熬过这十六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