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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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牙切齿道。

    大汉没有迟疑,将割肉的匕首扔给他,刘淳瞄准了相对柔软的腹部,用匕首割下了两大块猪皮,然后从中间分开,变成四块。

    他把相对大一些的两块给了大汉,然后把剩下的两块裹在自己的脚上,用匕首钻了几个洞,然后又砍断一根藤条,把上面的皮扒下,分成细细的一条,从孔里穿过,就像鞋带一样,胡乱扎在一起。

    看着亲手做出了的“皮鞋”刘淳哭笑不得,这怕是最丑陋的鞋子了。不过没关系,有一层猪皮保护,脚就不会磨破了。

    他又四处瞧瞧,突然发现在水池旁边,有一簇野草,高一尺多,不是很显眼,仔细看去,其茎微方,叶对节生,似旋复叶而长大,有细齿,背白多纹。茎端作穗,长一、二寸,穗中开淡紫小花,一穗有细子四粒……刘淳努力回想着,小时候爷爷曾经带着他去山里采药,换取学费。

    当时爷爷就教了他很多草药的常识,这是夏枯草!

    把汁液涂在伤口上,能迅速止血,还有清火明目的功效。

    注意到了大汉的伤口,刘淳就走了过去,摘了几株夏枯草,然后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把草放在上面,又用另一块石头捣碎。

    而后,他把绿色的汁水送到了大汉的面前。

    “抹上吧,能止血的!”

    大汉没急着接受,而是用手指捻了捻汁水,然后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这才缓缓道:“是夏枯草?你还懂药材?”

    刘淳咧嘴一笑,没说什么。

    大汉倒是来了兴趣,还以为山里的孩子都是笨蛋呢,没想到这小子又懂得辨别方向,还认识药材,真是难得!

    “小子,你,读过书吗?”此话一出,就连大汉都摇头了,自己也是犯傻了,一个从小生活在山里,连外面是哪一年都不知道的傻小子,上哪去读书啊?

    可令他惊讶的一幕出现了,这下子真的就拿起了树枝,在地上划拉起来!

    “人之初,性本善……”

    大汉喃喃读着,露出惊讶的表情,这小子还真识字啊!

    大汉不知道,刘淳也在注意他!这家伙身手了得,看样子也是认字的,放在洪武年间,说他文武全才都差不多!

    他绝对不是普通人!

    刘淳现在急需一个身份,需要一个落脚之地。

    他很清楚,洪武年间,是法令最严格的时代,尤其是户籍制度,更是被坚决执行。像他这样,没有身份,也说不清楚来历的人,保不齐就会被当成贱民,入了贱籍。那样的话,生生世世都没法翻身,还不如死了算了,也省得殃及子孙!

    刘淳能做的不多,他希望引起大汉的注意,在展示了写字的本事之后,刘淳有把烧剩下的炭火推到了一边,地面有了温度,铺上一层厚厚的松叶,热气不停上涌,躺在上面暖呼呼的,足以驱散山林里的寒冷和潮湿。

    把“床铺”弄好之后,刘淳主动坐在了一边,对大汉道:“我守着上半夜,大叔先睡吧!”

    大汉更加惊讶,这小子挺会来事的。

    他仔细打量刘淳,十二三岁的样子吧,长得眉清目秀,可身量不矮,尤其是骨架粗大,虎背,彪腹,螳螂腿!是个好苗子,这要是长到六尺以上,没准能当大汉将军,在御前听用,可比他这种出生入死的强多了。

    可惜啊!他不是我的儿子!而且我也没有儿子!

    大汉的心突然一痛,他不愿意继续想下去,只有闭上眼睛,假装睡觉,热气熏着,浑身暖洋洋的,好几个月了,还从来没这么舒服过……像他这种人,哪怕睡着了,都要睁着一只眼。

    大约过了一刻钟,有淡淡的烟味钻入鼻孔,大汉缓缓睁开了眼睛,发现刘淳正抓着一把艾草,放在了炭火堆上,艾草燃烧,发出来的味道,正好能驱散蚊虫。还能遮盖气味,避免野兽来袭。

    刘淳特意选在了下风口,尽量避免烟气熏到大汉。

    还是个心思的小子,大汉涌起了一个强烈的念头,他脱口而出,“小子,你给我当儿子算了!”

    刘淳吓了一跳,他当然想讨大汉的欢心,不只是为了出山而已,毕竟他是穿越以来,第一个见到的人,离开了森林,怎么活下去,也需要人家指点。

    只不过刘淳没想到,这位跨越的步子这么大,居然要收自己当儿子!

    到底答不答应啊?刘淳纠结中。

    大汉以为他不愿意,又急忙补充道:“我是朝廷的锦衣卫,给我当儿子,不会吃亏的!”

    第3章 绣春刀之梦

    大叔似乎也没有多想,直接脱口而出,等说完就后悔了,锦衣卫名声可不好,这小子能答应吗?

    自己这么大的岁数了,让一个少年拒绝多不好,因此没等刘淳回答,便讪讪补充道:“我随口说的,你别当真!”

    这一句,差点把刘淳弄得内伤了!

    认真点好不!

    刘淳那个气啊,作为穿越者,他怎么可能不知道锦衣卫?

    那可是个凶名赫赫的衙门,影视剧里的锦衣卫,通常都是武功高强,心狠手辣,专门陷害忠良的反面角色。

    眼前这个大叔武功高强倒是不假,只是其他的方面还没看出来。刘淳坚信,不管什么行业,都有好有坏,哪怕是太监,也有忠贞之士,更何况锦衣卫了!

    只是要收自己当干儿子,是哪根筋儿粗了?

    难道是看自己长得好看?

    刘淳忐忑不安,可又觉得是天赐良机,能攀上锦衣卫,他就有了靠山,不但能活,还能活得挺好!

    “那个,大叔!我一直生活在山里,不知道什么是锦衣卫,爹娘刚刚死了,我,我认你当干爹,他们能不能答应?”

    刘淳没有拒绝,只是顾忌父母的感受,倒是让大汉挺高兴的,还算有良心!尤其是一个山里的娃娃,连外面是哪一年都不知道,他哪清楚锦衣卫的好坏啊!

    所幸翻身坐起,到了刘淳的身边,蹲下身躯,正儿八经谈了起来。

    “你没什么亲人,也没有去处,留在山里,早晚被野兽吃了,你父母会愿意看到吗?还不如给我当干儿子,我带你出去,干爹保证让你娶妻生子,荣华富贵。以后你多生几个孩子,继承自家香火,为父不会在意的,你爹娘在天之灵,也会安慰的。”

    刘淳用手托着腮,想了半晌,貌似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只能默许。

    大汉立刻笑了起来,干脆不睡觉了,拉着刘淳,两个人并肩围坐在篝火前面,有一搭没一搭聊了起来……大汉告诉刘淳,他叫柳三,在锦衣卫中,人称三爷,还算有些地位。

    锦衣卫的前身是拱卫司,老朱还没当皇帝的时候,就已经组建了。

    起先的锦衣卫是老朱手里的一支王牌人马,最能战,也最忠心。冲锋陷阵,不计生死,立下了无数功劳,被视作左膀右臂,心腹中的心腹。

    随着地盘越来越大,事情千头万绪,纷乱如麻,老朱逐渐赋予锦衣卫更多的权力,并且让他们从战场转向了其他方面。

    对外刺探军情,对内监察文武,了解百姓所思所想,收买天下豪杰,提供最准确的情报,说句毫不夸张的话,朱元璋能打下江山,坐稳龙椅,离不开锦衣卫的付出!

    而且国初的锦衣卫和后世不一样,全都是精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