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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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然后那个球被他的爷爷偷走了——这件事以后再说。

    接下来基弗开始说出一些韦夏没听过的。

    比如哈夫利切克16年的职业生涯每天晚上都会习惯性地打42分钟到46分钟的比赛,红衣主教担任主教练的时候,有一套现在看来很老土的战术。关键攻防,该进攻的时候,让专职进攻球员上场,该防守的时候,让专职防守球员上场。而哈夫利切克攻防兼备,因此他总是被留在场上。

    他的最后一个赛季,每到一个客场,对手会用礼品将他淹没。

    送车、送房子、送钱……应有尽有。

    他是如此的伟大,对那个年代的美国白人而言,他就像NBA的名片,可是现在的人连他的名字都拼不对了,有个扑街写手在他连续四本篮球小说里将他的名字拼成哈弗里切克,真是罪过啊。

    库布不是百科全书,他只能告诉韦夏他所了解的哈夫利切克和现代人难以通过百科查询得知的小故事,何况如今还没有百科。

    “那他的最后一战,您知道吗?”韦夏问。

    “我永远忘不了!”库布怒道,“这也是我永远不能原谅CBS的原因!他们没有直播洪多的退役战,洪多的退役战和往常一样是录播,那可洪多啊!该死的,他们甚至没有播完比赛,也不播比赛结束后的庆典!⑴”

    ⑴他们还他妈不播吉米·卡特的赛前致辞,害得我写到一半才发现把重头戏跳过了!!!那可是总统啊尼玛的!

    韦夏紧张地问:“那他……表现得怎么样?我是说我……不,我是说洪多,他在那场比赛里的表现……好吗?”

    “我只能说,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为没有去现场看比赛而后悔。”基弗激动地对韦夏说,“那绝对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退役战!你知道吗?洪多在他职业生涯的最后一战里表现出了从来都没有的一面——自私!我爱这一面!这恰恰证明了他的伟大,他如此地全面,如此地具备表演天赋,16年来却掩藏得彻彻底底,直到要离开的时候才全部抖出来给我们看,你必须去看录像才知道那有多好,该死的CBS,我们现在连关于那场比赛的录像都找不到!”

    韦夏颤抖地问:“他得到了几分?”

    “36分!还有10个篮板!你知道最重要的是什么吗?”基弗大笑,“他出手了31次,只有3次助攻,而他生涯的场均助攻都不止这个数了!”

    第十二章 旧时光

    韦夏难以置信地回到教室。

    梦里的事情变成了现实,这是真的吗?他的梦应该还没醒吧?

    他实在无法理解眼前的事,更不能向别人述说,因为没有人会相信。照进现实的梦意味着什么,他并不明白。

    那天,他照常上课,训练,回家。

    迪克·隆看出他兴致不高,按照他的顶级理解问了句:“是不是看见莎沙和别人交往你不高兴了?”

    韦夏无精打采地道:“那是她的自由。”

    “放心吧,那不是她的男朋友,是她的表弟。”大隆安慰道。

    这时,永远的嘴炮王者李忠贤叫道;“啊西八表弟就不能交往吗?英国皇室之间还互相通婚呢,菲利克斯,你妈妈是英国人,她告诉过你吧?”

    “去!”大隆道,“不开化的岛国可以和我们比吗?”

    “咳咳……”韦夏磕了几嗓子。

    从历史角度来说,英国算是美国的爸爸——呃当然,现在的国际形势不一样——美国和加拿大的边境有一座边界大桥,上面写着鲜明的一行字“One Mother,Two Kids”(一个母亲两个孩子)。

    这个话题是挺有趣的,但韦夏没心情。

    走到熟悉的十字路口,韦夏和他们说了声再见便回家了。

    刚到家里,韦秋便邀请韦夏在院子里来一盘斗牛。韦夏拒绝,独自回房间写作业。

    韦秋越看越奇怪了,他摸进韦夏的房间直问:“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在韦夏看来,他这个哥哥除了好吃懒做爱占小便宜时常有些迷惑行为老是在外面闯祸以及看待事物的角度和他完全不同如果不是兄弟两人指定是互相看不顺眼的陌路人之外……还算是一个好人。

    韦夏知道如果不有个正当的借口解释他情绪低落的原因,哥哥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这家伙对待小事的执着程度,就像他找到对方话语中的漏洞便揪着不放的小心眼一模一样。

    “有个人说AI是1996届选秀大会上最好的球员,我不同意。”韦夏开始编故事。

    “你干嘛不同意?难道不对吗?”韦秋却是个地地道道的艾弗森死忠,“他可是上赛季的最佳阵容成员和得分王啊!”

    韦夏振振有词地说:“没错,但科比比他更早地成为了全明星首发。”

    “试问除了你还有校队里的那帮二百五还有谁不知道科比是有史以来最水的全明星首发?”

    韦秋说完,突然明白韦夏为什么被人欺负了。

    在费城的境地表示艾弗森不是96届最好的球员,那不是自找不痛快吗?

    去国安主场喊一声“鲁能牛逼”试试?

    “亲爱的菲利,我知道你喜欢科比,但有些事情你得藏在心里,万一哪天真的惹上麻烦,我可不能随时保护你啊。”说着,大抵是他为了关心弟弟花了太多的心思,他从韦夏的房间里顺走了两包零食和一瓶还没开过的可乐。

    韦夏就是不明白,他的哥哥为何对过期零食那么热衷,还要配可乐,多危险啊?谁知道过期零食和可乐混在一起会变成什么物质?

    等等,他知道那是过期零食吗?

    那天晚上,韦夏正常吃喝洗睡,一切如常。

    睡觉前,他趴在床上回想昨晚的梦。

    直至现在他依然记得那场梦里发生的每一件事。

    梦是潜意识的,每个人醒来的时候就会忘记梦里发生的50%的事情,除非是噩梦。如果不细想,过一会儿,你只记得自己做了梦,却不记得做了什么梦。

    韦夏有多年的清醒梦经验,他突然想到昨天的梦他是一觉睡到天亮的,而且并不像清醒梦那样做完还觉得疲惫,好像没睡过一样。

    对他来说,有太多的未知之事和不解之谜了。

    他渐渐犯困,闭上眼睛,睡魔勾走了他的意识。

    然后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突然又有了意识,他的意识再次升起,正如昨天——韦夏睁大眼睛想看清楚眼前的一切,他身边的事物正以无法想象的速度回转,他正在前往他出生以前的时光。

    这次,他清楚地看见自己穿越了时光,回到了从前。

    当他的意识不再流动,他发现他变成了另一个孩子。

    他在梦里叫约翰·约瑟夫·哈夫利切克(John Joseph Havlicek)。

    不,这不是梦,他还无法理解自己正在经历什么,他只知道他的身上发生了一些特别的事情,这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后来,他将这个只有睡觉才能前往的世界称为“旧时光”。

    他闭上眼睛,梳理着哈夫利切克的过去。

    11岁的弗兰克·哈弗里切克(哈夫利切克的父亲)在1913年从捷克斯拉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