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0节

    《收藏m.pomoxs.com第一时间阅读完本小说》

 此前已经看了几十个镜象之门的他,自认为可能真的没有人比他更强大,因此他在那支聚集了全平行世界最强大的球员的队伍里,应该还是核心,可是……当他来到这个世界,他迟疑了。

    他看见了什么?

    他看见了一个非人类在球场上蹂躏没有解体的雷霆三少。

    那个人穿着猛龙队的球衣,有220公分的身高,夸张到韦夏不敢相信的臂展,后卫般的灵活度和敏捷性,无所不能的技巧和无所不包的统治力。

    他带着猛龙队,让巴尼亚尼那个水货看起来都相当抢眼。

    4比0送走2013年的雷霆三少,然后捧起FMVP奖杯可恶地说:“拿到这个奖杯的时候,我甚至考虑过退役,因为我没什么挑战了。”

    “但是当我接过奖杯,听到全场的嘘声,我就想,不,我不能离开,这帮家伙不喜欢我,如果我离开的话,不就合了他们的心意了?我不能离开,我接下来的目标是刷新每个球馆的得分记录,而且我保证,无论刷新哪个记录,我的出手次数都不会超过25次。”

    “明年,希望总决赛的对手不是雷霆队,我们会拿下四连冠。”

    “别误会,我的意思不是说我不喜欢和雷霆队比赛,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们连续四年见证同一支球队夺得总亚军的话,未免太可怜了。”⑴

    ⑴出自《篮下我为王》609、610章

    看着他一只手打爆雷霆三少,懒懒洋洋地带队建立王朝,因篮球比赛太过无趣宣布退役去打高尔夫……韦夏看到了自己的渺小。

    这是人吗?

    原本他还觉得在那支全时空最强大的球队里能打个核心,现在看,只能屈就老二了。不过也没关系,他又不是没当过老二,这看起来比科比强得多,给他做小不丢人。

    于是,他等到那个怪物进洗手间的时候,突然出现——“拉奇·李,我们聊聊吧。”

    ※※※

    韦夏的出现让“怪兽”大为震惊,但他痛快地答应了下来,并且,他对于未知的挑战充满兴趣。

    于是韦夏在文青的帮助下带他离开了其所在的世界。

    由于韦夏的任务还没完成,他得继续寻找。

    因此,他把怪物留在了异时空,继续上路。

    文青说,他找到了所有他能抵达的平行时空中最强大的球员,因此,他大概可以确定,自己在新球队的地位了。

    大概率是老二,嗯,老二也不错,又不是没当过。

    然后他看见了另一道红色的镜象之门。

    这是2008年,总决赛。

    韦夏惊讶地看到决赛对阵双方居然是凯尔特人和森林狼。

    凯尔特人除了他所熟悉的三巨头,居然还有特雷西·麦克格雷迪。

    “天啊,他们的工资帽怎么吃得下?”韦夏嘀咕。

    然后,他看见了森林狼的核心,一个203公分,强壮、异常敏捷、速度迅猛又精通一切技巧的全能前锋。

    “是他吗?”韦夏心想,“又一个勒布朗?”

    如果是詹姆斯那种风格的球员,他可能会放弃。

    既然是最强球队,那队伍中必然不能有需要独自掌控球权才能发挥出来的球员。

    平衡性与兼容性是必须要考虑的。

    然后,随着比赛的进行,韦夏的心一下子沉掉了。

    这是人吗?

    这家伙203公分的身高,那么强壮的身体,居然拥有约翰·沃尔般的速度?

    凯尔特人本该摧毁他们,但这个家伙做了什么?

    妈呀!他在一场有加时的总决赛里轰下了91分!

    和之前的那个怪物相比,韦夏所见到的这个人,更接近于他对凡人的理解。

    但,即使是这个人,他也是产生了一种“我可能不是他的对手”的感触。

    怎么说呢?韦夏在他的世界被称为将个人攻防结合得最好的球员,但他看到的这个人,被这个世界称为“白狼”的男人,他单枪匹马地摧毁了一支拥有健康麦迪的08绿军。

    这是人力能及的吗?

    如果是,那这个人必定代表着人力的极巅。

    当白狼在抢七战用带着骨折的手指打满全场命中绝杀,整个世界都喧嚣了起来。

    韦夏直冒冷汗——是时候学习一下怎么当球队的老三了。

    等到森林狼的庆祝结束,白狼独处的时候,韦夏才出现在他的面前。

    “嗨!”

    ※※※

    说服白狼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和李幸不同,他不相信韦夏所说的“组建全时空最强球队”的事情。

    因为,他和韦夏、“怪物”不一样,他没有系统。

    他只是一个天赋异禀的地球人。

    这更让韦夏惊叹。

    白狼场下的作风和场上的他大不相同,韦夏劝了很久才让他相信,并表态愿意加入。

    他很啰嗦,又容易摇摆不定,说服他真是件困难的事。

    不过韦夏认可他的实力,如果说拉奇·李那个怪物是球队的基石,那么白狼就是王牌。

    给这两人当老三,韦夏无话可说。

    他继续他的的搜索之路。

    现在他知道了,拥有超级球员的镜象之门,定然是红色的。

    有了目标,他找起来就方便多了。

    跳过几百道镜象之门,他又找到了一道红色的。

    然后,他又来到了神奇的2008年。

    总决赛上的对阵双方是菲尼克斯太阳和印第安纳步行者。

    韦夏又又看见了凯文·加内特,这家伙好似是组建超级球队的必要因素……而他的对手,那支步行者,大部分的人员结构韦夏都是认识的,唯独他们的核心球员,韦夏不认识。

    他的身高臂长,极为优异,乍看之下,有点詹姆斯和杜兰特结合体的意思。

    但是,随着这轮系列赛的深入,韦夏对于这个被称为“亚瑟”的男人的多样性所震惊。

    他的主要位置似乎是控卫。

    可是,他的投射能力足够他去打得分后卫;

    他的全面性在三号位上绰绰有余;

    由于太阳的四号位比较矮,所以哪怕他去打四号位也有统治力;

    然而,最可怕的事情发生在第七场,当步行者的内线被全部打掉,他们落后16分,太阳称王在即。

    步行者喊了一个暂停,然后,“亚瑟”出任中锋。

    这不是1980年的魔术师开场跳球就算客串中锋的神话,这是真真正正的,总决赛上,一个全能的巨型控卫在球队弹尽粮绝的情况下出任中锋去拼搏一线希望。

    然后,他开始羞辱凯文·加内特。

    形势开始逆转,步行者不屈不挠地追上来,直至最后一刻——

    “亚瑟王”孤身一人没入由凯文·加内特形成的黑暗中,高举火把,将无所畏惧的勇气化作胜利之光,他的荣耀与希望在此刻唾手可得,只剩下最后的难关,比赛时间亦来到终结前的一秒钟——真正的英雄,在成王败寇的刹那,会抓住命运之神的脖子,将未来掌握在手中。

    由加内特形成的黑暗,终归化成虚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