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9节

    《收藏m.pomoxs.com第一时间阅读完本小说》

连我都可能是陛下找来演戏的?”

    归元术想了想,迈步跟了上去:“我先跟你去吃吃小灶,不然我多亏。”

    高有莲笑着点了点头,一边走一边说道:“陛下若不让我当众演一场戏,他们那些人虽然明面上不敢说,可还是会在私底下议论纷纷,现在我闹一闹,他们也就没人敢在这时候再说三道四了。”

    归元术点头:“这倒也是,不过……陛下找了你,该是会给你些好处吧,你又找了我,那是不是该分我一些,就算是层层下包,到我这也该有个仨瓜俩枣……”

    高有莲:“宁死不从!”

    经过高有莲这一闹,这酒席上确实没有人再说些什么了,高有莲这么不给陛下面子,他们若是再不给,那就指不定谁要倒霉。

    今日能在这未央宫里喝酒的,哪个不是人精中的人精,谁会在这时候还主动触霉头。

    一直到子时,众臣才全都散去,李叱把唐匹敌留在未央宫里,又让人备了些点心小吃,就在东暖阁里重新摆了酒菜。

    “你特么的如果不出事,是不是真的不打算回长安?”

    李叱瞪着唐匹敌的眼睛问。

    唐匹敌端起酒杯:“陛下息怒,息怒,陛下不是说只想和臣喝酒吗?臣先敬陛下一杯。”

    李叱把酒端起来,刚要喝,又放下:“你等等,先回答朕的话,若不出事,你是不是真的打算一辈子不回来见朕?”

    唐匹敌:“臣……不回来,比回来好。”

    李叱:“你又要说什么狗屁道理?!”

    唐匹敌叹道:“臣若时常回长安,又或是长居,那陛下觉得,是去巴结徐绩的人多还是来巴结臣的人多?臣不想结党营私,可天长日久,外人看着,这不就是结党营私?”

    “臣可以不理会,陛下可以不理会,可一定会有人以是臣的人自居,出去吹个牛皮,说我是唐匹敌的人,大概会比说我是徐绩的人要好使的多。”

    李叱被他气的噗嗤一声笑了:“那你也吹牛皮去,说你是朕的人,看看哪个牛皮比这个大。”

    唐匹敌笑着举杯:“陛下,喝酒!”

    “朕不喝。”

    李叱摇头。

    唐匹敌语气有些哀求:“陛下,又怎么了……”

    李叱道:“今日你喊一声陛下喝酒,朕就是不喝,你若喊一声兄弟喝酒,你试试看这杯酒喝下去的快不快。”

    唐匹敌犹豫再三,又回头看了看外边,连丁青安都识趣的到东暖阁外边候着了。

    片刻后,这东暖阁里有话音起。

    “兄弟,喝酒!”

    ……

    ……

    第一千五百六十六章 后记

    不让江山这本书写到现在,大概也是我遗憾最多的一本书了。

    最大的遗憾说出来大家可能不信,是……我不该写这样一本书。

    从开书初期的信心满满,到后来的如履薄冰,这个过程确实很煎熬。

    因为长宁帝军已经写到了极致,是大宁帝国最为壮阔最为浩荡的极致。

    冷子也是极致,他比丢丢儿要可爱不少,还有茶爷,比高大哥也要可爱不少。

    你们是那么爱茶爷爱冷子,我也是啊,所以我不敢写的太过于类似。

    这就给丢丢儿和高大哥上了枷锁,越是到后期,越是有这样的弊端,也就越艰难。

    丢丢儿还好,毕竟在性格塑造上和傻冷子相似一些也能接受,可高希宁无法和茶爷塑造的一模一样。

    在构想之初,高希宁的形象在我心中是一个杀伐果断且心思缜密,甚至有些阴狠冷酷的女人。

    但这样一个女人写出来,实在是不讨喜吧,以至于我不断的推翻自己,所以写到后来高希宁的形象就模糊了。

    有茶爷珠玉在前,高希宁的塑造对我来说实在艰难,这一点我败的体无完肤。

    再说情节。

    或许是因为长宁中剧透过多,当时还没觉得会有什么影响,可是开始写不让江山后才知道,这些剧透对于爽点来说是致命的弱点。

    有些时候我甚至还想着,哪怕我写大楚徐驱虏,或者干脆写穿越者李先生,都要比写丢丢儿的故事简单些。

    这本书没有错,错的是我的执念,本想写长宁三部曲来着,但我只能在不让江山这里戛然而止。

    其实新书我本来构思的,就是大宁的第三部,一部在大宁帝国框架内的悬疑小说。

    书的主角和丢丢儿无关,和冷子也无关,只是一个捡了李先生宝藏的江湖客。

    可是这个故事被推翻了,我对故事有自信,但这个故事撑不起来一部长篇作品。

    所以,我只好把我准备在大宁三部曲之后的新书构思拿了出来。

    对不起大家,新书和大宁无关了,但新书的构想是为了应付大宁系列会导致大家审美疲劳而产生的。

    我个人觉得,这样一本书的精彩应该在长宁之上,不然我不敢用来对抗自己心目中的大宁三部曲。

    不让江山有太多遗憾了,比如刚才说过的角色塑造,比如说这本书从开始到结束。

    还有许多小的遗憾,比如说书评区差两千多没有到十万条评论。

    但所有遗憾,都会因为不让的完结而逐渐淡忘,用一句很渣男的话来说,我不是一个喜新厌旧的男人,我只是一直憧憬新的美好。

    所以,年后,新书见。

    最后,一个小续。

    ……

    ……

    西北的风还是那么的粗糙,粗糙到让人害怕它会伤了刚刚才从土下钻出来的嫩绿。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蹲在那看着一抹新芽,摘下酒壶,朝着这棵才露出头的小草浇了一滴酒。

    他看起来满脸风霜,也满目沧桑,可他偏偏还是那么帅气的一个老头儿。

    “爷爷。”

    一个看起来才六七岁的小男孩蹲在老者身边,他没有看嫩草,而是看老者腰畔挂着的那个东西。

    “这是什么?”

    小男孩儿问。

    老者笑了笑,把腰畔挂着的东西摘下来,那是一个酒杯。

    “这个啊……是爷爷的兄弟和爷爷分开之前喝酒用的小铜杯。”

    老者把酒杯举起来,因为常年都拿在手里把玩,所以显得很亮。

    阳光洒在这铜杯上,映衬着老者眼神里的光彩,山河万物的光彩都不及它。

    “就这样的小杯,我和我兄弟,能喝一千杯。”

    “爷爷吹牛,一千可多可多了。”

    小男孩儿不信。

    他伸手:“爷爷,可以给我看看吗?”

    老者把铜杯递给他,小男孩儿接过杯子,拎起来绑着杯子的细绳,那杯子就在半空中旋转起来。

    小男孩儿突发奇想,把他腰畔挂着的那把没开锋的小匕首摘下来,在铜杯上轻轻敲了一下。

    叮……

    声音清脆,还悠远,悠远到好像飘荡出去万里那么远。

    老者笑起来,笑着笑着,眼睛就微微湿润了。

    “真好听。”

    小男孩又敲了一下。

    叮……

    这次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