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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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过。

    君辱臣耻,这让全郡的长吏、啬夫、三老、孝悌都感到自责,皆自缚请罪。那对打官司的兄弟也在宗族逼迫下,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深感悔悟,向韩延寿肉袒谢罪,愿意将田产给对方,终死不敢复争。

    此事被传为佳话,也开了一个坏头——被朝廷立为标杆了。

    新朝建立后,按照儒经道德标准治理天下,更视亲戚争斗为教化败坏的标志。

    这也是三老、孝悌两个职位必须存在的原因,一旦有亲戚争讼的端倪,立刻派人去劝,决不能上公堂。若是没劝住闹大,那县宰和啬夫、三老就惨了,要么自咎,要么遭到上级申饬。

    第五伦善于观察学习,他已经渐渐摸清了这个时代人的喜好和行事准则:什么律法、道理统统靠边站,一切以道德为先!

    若能凡事包裹上一层符合儒家仁德的皮,那就无往不利。

    果然,当他将这件事描述为宗族兄弟争水后,县宰鲜于褒顿时就黑脸了。

    不管过去拿了第七氏多少好处,一旦影响到了县宰的仕进,关系再亲也不好说话,立刻派人勒令第七氏停止争水。

    第五伦只摇头:“我只有一处没明白,第七彪是斗食吏,应该知晓些律法暗规,怎就没想到这点?”

    “他是真没想到。”第五霸比他了解那两兄弟:“人与人是不同的,第七氏不乐读书,为吏持勇斗狠,律令也不好好学,更不知郡内掌故。加上早就不把第六氏当亲戚,肆意欺凌,这才触犯了此忌。”

    这时候,他们看到有几个人从成国渠南边涉水过来,却是第八氏父子。这两位已经看了一个下午的戏,有作壁上观内味了,现在过来干啥?

    祖孙两人对视一眼,第五霸一撇嘴,隔着老远就大喊:“第八直,汝等终于来了,老夫还奇怪为何不见踪影,原来是花了几个时辰过渠?涨水了么,好事啊!”

    第八直有些尴尬,而第八矫则对第五伦行了一礼,好奇他是如何成功斥退第七氏兄弟的。

    第五伦只亮出了孝悌之印,笑道:“无他,以德服人耳!”

    第八矫却信以为真,对第五伦更加钦佩:“子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这里的君子,说的就是伯鱼啊。”

    第八直也只好唯心地夸了一句:“然也,伯鱼可谓本乡草上之风。”

    啥草上风,我还草上飞呢!

    第八直的锦上添花技术确实了得,他十分贴心地提醒第五伦:“伯鱼既然成了乡吏,虽是无秩无禄,但不论如何,明日都应去乡邑报到,和啬夫、三老碰个面才好。”

    第八直是在暗示,本乡啬夫、第一氏家主素来心胸狭隘,第五氏近来如此高调,还打了啬夫养的恶犬第七兄弟,冤家宜解不宜结,第五伦应将姿态放低些。毕竟做了孝悌,往后就成了乡啬夫下属,小心他家给第五伦使绊子。

    第五伦不以为然,事情已了,第五霸招呼里中族人该回去了,他却说还有件事要办,去的不是东面的乡邑,而是北边的县城。

    第五霸疑惑:“还要去县城?去做何事?”

    那枚小小的半通印被第五伦当成玩具,在指尖甩动:“还能作甚?自然是将这小印还给县宰,然后……”

    第五伦笑得可开心了:“辞职!”

    第9章 孝悌救不了大新

    县宰鲜于褒本来还挺高兴的。

    今日之事说来很险,若是第六氏与第七氏真打出人命闹到郡县里,被他的政敌说成“宗族兄弟争斗,乃是县宰教化无方”。那按照惯例,鲜于县宰就要被郡大尹申饬,影响仕途。

    好在第五伦通报及时,又主动请缨,随都水官去解决了此事,不多时第七彪和第六犊就乖乖来到县寺,向鲜于褒请罪。

    这不是诉讼,绝不是!鲜于褒反复强调这点,表示他只是以县令的身份规劝二人。而道德评判的特点就是,不管对错,不定胜负,而以双方和解为最终目标。

    在县丞的建议下,鲜于褒还效仿效仿前汉宣帝年间的韩延寿故事,演了出戏。

    第七彪算是县宰熟人,过去没少给他递好处。但鲜于褒却完全不顾他恳求的眼神,让县丞勒令第七彪当众脱去上衣,与第六犊一同肉袒上身,众目睽睽之下,拜在县寺庭院里。

    周围小吏窃窃私语,对第七彪指指点点,第七彪总觉得他们都在笑。尽管很不情愿,但为了保住亭长和家族,他只能忍辱负重。

    第六犊倒是对这事甘之若饴,有了这份保障,起码县宰在位期间,第七氏应该不敢再争水了。

    但第六犊感激的目光,更多还是投在稍后抵达,混在人群中的第五伦身上。这孺子小小年纪就当了乡孝悌,得到县宰赏识,前途不可限量。

    按照县丞的眼色,二人按照说好的剧本一板一眼,大声表示,自家一时糊涂产生纷争,但在县宰的德行感化下,深自悔悟,以后绝不敢复争。

    “往后还请第七氏先用水!七比六大!”

    “不不,还是第六氏先用!汝家比我家更早迁来,年纪又较我为长。”

    真滑稽啊,上午还群殴械斗打得你死我活,下午就这副兄谦弟恭的德性了,只是他们演技不行,也就对对台词,眼神都恨不得上去暴打对方。

    而这时候,县宰鲜于褒出场了,他一声咳嗽,适时开阁延见,置饭与二人相对饮食,做了他们达成谅解的见证人,还将此事向县里宣传。

    不用问,最后的结果自是县中歙然,官吏莫不争相传播县宰的德行。百姓们呢,也会在听说这件事后加以自省,这个秋天,肯定一个来县里打官司的人都没有。

    当然不会有!他们到不了县寺门口,就会被三老、孝悌这样的教化小吏软硬皆施劝回去了。

    总之坏事变成了好事,鲜于褒狠狠刷了一把政治资历,对第五伦印象就更好了,决定让他在这个故事里作为“配角”,上报给郡里,加以表彰——年底的孝悌赏赐,从两匹帛加到三匹。

    倒是第五伦置身事外,看着这荒诞的一幕,感慨良多。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无讼,就是儒家治国的理想状态,能用道德解决的,就绝不诉之于法律。汉时已有这倾向,禁止子告父、奴告主,宗族争端官府不愿插手,只让三老孝悌调解。

    到了新朝更是荒谬,辖区内诉讼数量多寡竟然成了官员升迁标准之一——若一个告状的人都没有,那可是上计里值得大书特书的政绩呢。

    如果不能遏制诉讼呢?

    那就搞定诉讼的刁民吧。

    “但无讼,就意味着解决矛盾了么?只是将问题暂时捂着吧?”

    这让第五伦更打定了主意,鲜于褒单独召见时,他便上前拱手,奉还了半通印:“承蒙县君抬爱,遣人辟除第五伦,授我乡孝悌之职。”

    “伦本是弱冠孺子,才疏识浅,不足以当吏位。但当时见第七、第六宗族兄弟阋墙,伦身为同宗深耻之,不敢视而不见,于是才受印请缨,持县宰手书规劝他们。”

    “如今两家悔悟,叩首和解,第五伦职责已尽,自以为年幼德薄,不能劝导乡里、助成风化,宜深辞职!”

    这意思就是,他之所以当这个吏,纯粹是为了借这身份去劝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