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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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崩乐坏,必乱。那巴黎岂同京城?法兰西之工、商、士、绅等,皆居巴黎,几十万人围绕巴黎之消费而生产,若乱起来,定难控制。京城大不同,京都居,大不易,布取于松、丝取于苏、瓷取于赣、米取于爪哇、豆取于松辽、煤自西山、茶起武夷,多血症之乱,如何加诸京城?”

    “而若效太祖皇帝,举均田免粮之大义……国寿未至,前朝尚有二百六十年之祚,只在内部均田之义,此时尚早,不足为虑。”

    “至于显学一派……他们多数囿于兴国公之旧刻痕,仍念寻实业资本之支持,完成均田事,而后征农税而迁民,以为如此实业资本便会支持他们,引以为援而欲除地主,此为显学之显学,此辈成不得事。”

    “至于少数激进锐意大谈天下为公的?你猜将来危机爆发,雇工是会支持他们天下为公的想法?还是会去支持去抢内地市场碾碎小农工匠扩大市场渡过危机的想法?”

    “你要知道,他们谈天下为公,可将来危机一来,破开二省之限制,就是大量小农工匠破产涌入城市求活,而会导致原本的雇工工钱大降,原本城中之雇工便会更加怨恨小农工匠,多半会结伙成团排挤后来入城之人。朕昔日和兴国公在松苏码头,可没少见为了抢抗包卸船活计而互相结帮结派殴杀之事,他们先把这件事解决了再谈天下为公吧。”

    第337章 九三年(三十四)

    说了这么多反动的法力诈术手段后,李欗总结道:“无论斩木起义兵,亦或者改良变法,无非四个字:除旧布新。”

    “而这四个字之外,你还需记得,天朝的事,必要思虑‘天下一统’四字。”

    “理解了除旧布新、理解了天下一统,便多有转圜余地。”

    “何谓除旧布新?”

    “兴国公昔日于苏鲁变革,他鼓励种植经济作物在前?还是垦鲸海下南洋吓朝鲜拿到商品粮基地在前?”

    “除旧是为了布新。而万不可为了除旧而除旧,必先想到新法,多有准备,然后才能除旧。”

    “如昔日战后,那法兰西国路易十五与朕通信,言欲废巴黎高等法院诸事。朕回信言,天朝能制贵族世家,因有科举。此事非不能做,只是欲破旧,心中至少知道新为何等模样。不知新而先破旧,岂不乱乎?”

    “再如朕要办学堂、兴实学。那么,过去的义学、族学怎么办?过去依靠地租学田之租子维系的书院学堂怎么改?过去依靠乡绅捐助的塾学又如何变?所需之教师先生从何来?生员秀才等教他们日后以何为生?怎么解决这些东西都不考虑,便二话不说废了旧学科举,岂能不乱?”

    “此所谓除旧布新。”

    “那何谓天下一统?”

    “如今朝廷财税,十之七八,不源于土地亩税,而是源于出口、商税、殖民、盐税等等。”

    “先发诸省,收税省事,且又无需和最麻烦的地主乡绅小农打交道。”

    “若是为了省事,朝廷日后只靠商税、关税、出口、盐税等,而觉得内地省份皆是麻烦。正好儒生多谈复封建、绅权亦多言复推举学校议政等等复古手段。”

    “那朝廷为了省事、亦为了讨好天下士绅、亦或者根本不想惹许多麻烦,就从了他们,不再压绅权、亩税仍旧不改若包税法只要两千万两,剩下的地方自办,皆大欢喜。”

    “绅权膨胀,资政议事,掌控地方,税收民赋皆乡贤自议,必高呼皇帝圣明,王道复古,此真三代之治也。”

    “这是天下一统?还是割据沿海,不过如殷商以兵戈以金铜以商贸而控天下?”

    这也算是大顺的特色问题了。

    自明晚期开始,儒林中很是兴起了一股子“复古的郡县制下再封建”的思潮。明末的几位大思想家自不必提了,便是颜元李塨等均田的激进派,在其书中的构想,虽然不提再封建,但对于地方分权的想法也相当热衷。

    比如说,围绕着复古学校制,以学校作为州县的政治中心,废除科举制解决生员问题,再由贤良推选真君子、真儒而议政。学校既是教育场所、也承担一个地方州县的议会的作用。

    当然,这种想法,过去也就说说,朝廷压根不会听。

    明亡顺兴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大顺都在压制地方绅权。因为这种东西,听起来挺好,可实际上到底是倒退还是进步,这就很难说。科举制虽然有诸多问题,但就之前而言,怎么也比地方上举荐贤才复变种察举制要强。

    然而,伴随着刘钰的改革,大顺这边的财政收入比例和之前截然不同。

    关税、商税、出口税、殖民地掠夺等等,这些收入暴增。

    而亩税……

    仅就朝廷国库而言,之前确实亩税收的也不算多,地方上要办什么事朝廷其实也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地方上自己搞摊派、加派、助捐之类的手段。

    毕竟说,这么大的国家,一年收两千万两白银的税,这实际上就是明瞪眼的事——君子远庖厨,默许地方自己弄钱。名义上正税确实不多,但正税之外的杂役、运输、劳役、摊派、火耗之类的东西,才是真正把人避疯的压榨。

    现在嘛,大顺这边在先发地区弄钱,比抠搜那点亩税要容易的多。

    而收土地税,意味着要解决地主和农民的事、要和地方乡绅打交道,实际上收起来非常的难,关键还收不了多少。

    于是一些朝中的大臣建议道,说是现在有商税关税殖民地收入等等,而亩税收起来又费劲又麻烦还收不了多少。

    那么,可不可以说,朝廷就不要亩税走国库了?把亩税交给地方行不行?

    缺的这点亩税,其实很容易收回了。

    比如说,将内地地区设置钞关,收内地税——也即自然经济保护税,亦或者要是把内地看成一个区域的话,等于是先发地区收“出口关税”,这笔钱肯定是归中央而不是地方的——这就很容易把亩税的那点钱补回来。

    那既然这样,可不可以只靠先发省分的商税、关税、自然经济保护税等,作为中央之财政?

    而内地地区,既然都是些累赘,收税也不好收、地方绅权还一直对抗,能不能说适当扩大地方之权限?

    一方面说,这符合儒学的设想,地方贤达议政参政,顺带还能解决一下生员问题。

    另一方面,朝廷之前的税制,弄的自欺欺人,地方上也没钱,而正税之外必须得琢磨着弄点火耗、摊派、加增啥的,上面一般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既如此,那干脆把亩税这个东西扔给地方呗?收税又麻烦、收的也不多。

    这样,让地方自己用亩税去玩,朝廷只要关税商税等,皆大欢喜,朝廷还甩了许多麻烦,天下士绅也必定盛赞天子圣明。

    而内地亩税一般来说收的那一千三五百万两,想补回来,只需要说放开那么严格的保护和管制。

    允许先发地区的廉价商品进入,但设置钞关,加收一部分自然经济保护税不就得了?

    比如说,松苏的棉布,一块钱;而内地的自然经济下的布,两块钱。

    那就可以收七毛钱的自然经济保护税,既不至于说摧毁的太厉害,顺带着这一千来万两不是很容易就从“内关税”中收回了?

    至于说这么搞,到底是什么性质、是不是殖民地等,这个